Friday, November 16, 2007

我真是他馬的不爽阿

1.代工廠的老闆自己管理不好, 賺的錢花光了, 就回頭為難我, 說我們公司給的利潤太少......這....這....這跟乞丐有什麼兩樣呢?

2.高市長當選無效二審判決前, 謝長廷說:藍營的人涉嫌發走路工, 為什麼卻要陳菊被懲罰? 沒道理.......學法律的人果然辨才無礙, 很會轉移焦點.......如果說合理的事不一定合法, 合法的事卻不合理, 那法官應該依法還是依理判決呢?

3.廠商拼了老命給我拖延, 我回台灣的日期真是變成遙遙無期阿!!!!!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